明朝设立闽粤南澳镇缘由
南澳地处海岛,古时候交通闭塞,人口稀少,很难与大陆联系,极少与岛外交流,长期被视为“海外荒域”,设镇前从未设置正式行政管理机构。
明初,红夷、倭寇对我国东南沿海的侵扰日益加剧,他们或以南澳跳板,复以南澳为基地,横行我国东南沿海,严重危害国家安全。而粤东闽南的盗贼、海寇也多以南澳作为互市之地。林国显、林道乾、林风、朱良宝、杨老、许朝光、吴平等山贼、海寇,海上武装椠团长期纵横粤东闽南特别是南澳海面,大肆劫掠,给民众带来极大的苦澳难。
更有甚者,面对倭夷的侵扰和海寇的劫掠,两省水师多以南澳不属其辖区而互相推诿。
明嘉靖四十四年(1565),戚继光、俞大猷联军剿灭了盘踞南澳“与使寇互为倚角”的吴平海上武装集团,使东南沿海基本造于平静。
史实证明,南澳虽弹丸一岛,却是漳潮之镇钥、东南之门户,“争之则我据其胜,弃之则寇得所凭”。明万历三年(1575)农历六月,福建巡抚刘尧诲会同两广总督殷正茂上书朝廷,“请设南澳总兵”。农历九月初六得以批复,设立“闽粤南澳镇”,派驻“协守漳(漳州),潮(潮州)等处地方专驻南澳副总兵官”一员,领兵三千,在南澳岛上设左营(福营,由福建派驻),右营(广营,由广东派驻),兼领福建南路、广东东路水师,负责闽粤交界海面军务,受漳州、潮州总兵节制。
根据有关资料自下而上比照,“镇”在明、清时不低于现在师一级的军事单位。副总兵为从二品军事将领。
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),南澳镇升设总兵(二品)受两省水师提督管辖,兵员、设施、设备均得到加强。同时,南澳镇左营开始分批轮流参与守卫台湾、澎湖、淡水,三年一班,前后历二百余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