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澳县深澳乡亲联谊会章程(草案)
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:南澳县深澳乡亲联谊会。
第二条 联谊会人员组成:由热心深澳公益事业的深澳乡亲组成。
第三条 联谊会宗旨: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,在“热爱深澳、振兴家乡”的旗帜下,以“沟通、互助、和谐、共进、发展”为宗旨,在乡亲中创造一个敦睦乡谊、交流感情、凝心聚力、激励后进、共促发展的氛围和平台。以海纳百川的胸怀,加强乡亲间的信息联系与交流;弘扬深澳传统文化,崇文重教,树立榜样,激励后进;扶贫济困,热心公益,协作互助,共同发展,回报桑梓。
第四条 联谊会任务
(一)联谊乡亲,树立良好的形象与口碑,共同为提高深澳乡亲的整体实力和素质而努力;
(二)资源共享,优势互补,互通信息、互助互惠,实现多赢;
(三)充分利用有效的乡亲人脉关系,为众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;
(四)树立榜样,激励后进,崇文重教,扶贫助困,热心支持家乡的教育、卫生、基础建设等各项福利事业。
(五)设立办事机构,即理事会。理事会中产生常务理事及会长、副会长。
(六)理事会任期一届四年。
(七)其他未详尽事宜,侯在实践中逐步完善。
南澳县深澳乡亲联谊会
2012年1月23日